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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强化管理 努力开创林木种苗工作新局面

 

吉林省林业厅副厅长栾胜宽在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2012920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现场会,主要任务是回顾和总结两年来我省林木种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林木种苗工作,进一步动员全省上下加快推进林木种苗事业发展,为绿化美化吉林大地作出更大贡献。

长期以来,国家林业局种苗总站对吉林省的林木种苗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今天周景莉处长专程赶来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首先我代表吉林省林业厅及与会的各位代表对周景莉处长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对种苗总站多年来对我省林木种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午我们参观了临江林业局红松种子园、阔叶树种子园、1.5代采种基地和望江楼苗圃。临江林业局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林木种苗工作,把它做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认识到位、周密谋划、坚持投入、科学管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刚才几个良种基地、重点苗圃的代表分别做了典型发言,这些单位从不同方面各有侧重地介绍了他们在种苗工作上的经验和做法,发言很有说服力,使我们深受启发,希望大家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下面,我就两年以来全省林木种苗工作情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种苗工作的思路和安排,讲两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充分认清当前林木种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全国林木种苗工作会议召开以来,特别是国家实行林木良种补贴之后,我省林木种苗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一是种苗保障供应能力稳步提升。国有苗圃在经历了近十年的萎缩后重新焕发了生机,一大批采用新体制、新机制和新管理模式的苗圃应运而生。全省国有育苗单位超过150家,育苗面积达到3万多亩,年出圃苗木超过5亿多株。民营苗圃发展迅速,全省注册民营苗圃近2千多家,育苗面积20万亩,年出圃苗木12.3亿株。苗木生产正在从传统育苗方式向着容器育苗、大棚育苗、温室育苗、组培育苗、扦插育苗等现代化育苗方式转变。

二是林木良种化进程明显加快。2010年国家启动了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我省先后有十个种子园被评为国家级良种基地,享受到国家林木良种补贴政策。为进一步强化国家级良种基地的科技支撑。省厅成立了林木种苗技术指导委员会,聘请了一批省内、外知名育种专家作为良种基地的技术支撑,帮助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作业设计,确定工作重点和技术路线,开展联合攻关。

加强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和苗圃建设。通过申报、审核、专家评比,全省确定了12家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12家省级重点苗圃。为了加快我省林木良种化进程,全面提高林木良种产量的使用率,种苗站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建立生产型“1.5代林木良种基地”重要举措。今年春季开展了试点。

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去年启动了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并先后筹集经费300多万元,全省共投入人工2万多人次,机动车辆3000多台次,购置设备仪器千余套,完成普查面积1967264公顷,标准地50040块,普查树木80多种,制作标本800多个,拍摄照片5万多张,初选优良林分1426块,选择优良树木单株12117株,调查珍稀濒危树木单株3007株,取得了种质资源普查的阶段性成果。

三是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两年来,各地都在积极筹划种苗机构建设。除部分县(市)原有种苗机构外,近期全省有三分之一的县(市)已经恢复和正在恢复建立种苗管理机构,有三分之一的县(市)承诺恢复和建立种苗管理机构。去年国家林业局确定我省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试点省;今年又确定柳河县和永吉县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试点县,目前项目建设都在稳步推进和实施。

四是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加强。2009年,省厅建立开通了吉林省林木种苗网站,为全社会了解种苗政策法规、市场动态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为苗木供需双方提供供求信息。通过搭建网络平台,加强了各地区种苗行业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去年我省在林业产业协会的基础上成立了林木种苗专业委员会。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扶持下,目前全省种苗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已达120家以上。自上而下构建了省、市(州)、县(市)三级社会化服务网络,在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市场销售等领域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

五是林木种苗产业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为积极搭建产业发展平台,我们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苗农得实惠的会展交易运行机制,连续举办两届“中国·吉林林业苗木园艺展销会”,带动全省各地每年举办各类苗木展销会也多达十几次。培植了柳河“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桦甸八道河、九台波泥河等一批大型苗木集散地,有力带动全省种苗产业的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林木种苗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仍有些地方对林木种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一把手抓种苗,超前抓种苗,下大力气抓种苗”的要求落实还不到位。二是科研与生产结合不够紧密,特别是林木良种培育方面的科技成果得不到及时推广应用。三是基地技术、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仍有待提高。四是种苗管理机构还不完善,一些单位还是“一套人马几块牌子”,没有专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五是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种苗信息发布渠道不畅,不能满足供需双方的需要,也没能及时传递给广大种苗生产经营者。六是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发展不平衡。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实际问题,我们要认真对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纠正和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机遇期,是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和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的关键时期。作为林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种苗培育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艰巨,无论是增加森林面积,还是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都需要有良种壮苗的强力支撑。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林木种苗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工作,为现代林业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首先,党中央确立的“双增”目标给林木种苗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2009年胡锦涛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大会提出的“双增”目标,即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这既是国家对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提出的政治要求,也是建设现代林业必须实现的战略目标。这就要求我们,要有数量充足、品质优良的种苗供应。

其次,生态建设对林木种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使用良种壮苗造林,不但成活率高、生长快、成林早,而且发挥的生态功能更加强大。2011年我省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全面实施,计划到2020年,全省要完成造林1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5%,绿化美化村屯14800个,绿色通道建设1.6万公里,义务植树2.5亿株,城市和县城新增、完善提高绿地1万公顷9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可见未来10年,对造林绿化苗木的需求将逐年增加。保证品种优良、规格齐全、数量充足的造林绿化苗木供应是我们每一个种苗工作者的重要责任,也是新时期对林木种苗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第三,发展民生林业为种苗工作带来了新活力。今年7月,赵树丛局长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林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是林业建设的核心和旗帜,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惠民生、扩内需、稳增长发挥更大的优势和作用。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林农成为山的主人,把山当田耕,把树当粮管,良种壮苗需求日益旺盛,加之种苗培育技术的不断创新,带动林木种苗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产业化、市场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林木种苗产业必将成为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全省林木种苗工作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加快林业经济强省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我省林木种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以发展现代林业,加快林业经济强省建设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逐步建立健全良种选育推广、种苗生产供应、行政执法监管和种苗社会化服务四大体系,加快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全面提高良种壮苗的生产能力和林木种苗事业整体发展水平。

(一)强化林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与管理。突出抓好现有十个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管理,统一指导,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严格落实作业设计审批制度,坚持年终工作汇报制度。要加强财务资金管理,实行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基地良种繁育水平。

二是继续做好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这次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是对林分遗传品质的一次全面清查,希望在座的各位局长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好。

三是抓好生产型1.5代林木良种基地建设。这是我省在林木良种生产和推广上的一次大举措,也是对我省几十年来林木良种培育成果的集中推广应用。建立生产型“1.5代林木良种生产基地”关系到我们吉林省林业发展前途,也关系到林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关系我们吉林生态文明建设,它的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认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我们要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扎扎实实抓好基地建设,力争三年内建成“生产型1.5代林木良种基地”1800公顷。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良种20万公斤,彻底解决我省林木良种供不应求的局面,使良种生产周期提前10年到15年。

四是继续做好母树林抚育疏伐工作。我省现有省级母树林近3万公顷,力争利用35年时间将全省母树林抚育一遍, 从而提高林分的遗传品质,促进多结实、结好实,满足今后一定时期的造林绿化用种需求。

五是搞好种子采收、调用、储备等各项工作。重点是做好国家级良种基地、省级良种基地、种子园的良种采集、收储,要做到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收储、统一调剂。

(二)大力探索苗圃建设发展新格局。

一是推进国有苗圃改革工作。国有苗圃承担着造林绿化苗木供应任务。我们要加强对国有苗圃的指导和管理,深入分析当前国有苗圃存在的问题,更新观念,以机制、体制为突破口,提高经营水平,积极争取将国有苗圃列入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中来;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执法人员以及必要的后勤人员纳入到地方财政开支之列,其基础设施和造林、营林、护林等建设项目,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中来。同时,要做到县县有苗圃、局局有苗圃,大力提倡“以场代圃”的经营模式。

二是要确定一批保障性苗圃。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经营、分类管理”的原则,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苗圃确定为保障性苗圃,实行订单育苗,定向供应。重点培育林木良种苗木、珍贵树种苗木及生态林苗木,努力形成以保障性苗圃为骨干,社会化育苗为补充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

三是积极扶持民营苗圃发展。加大服务意识,正确引导吸引民营资本投入,鼓励更多的社会团体、集体、个人从事培育苗木工作。民营苗圃在行业政策、项目申请和承担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与国有苗圃享受同等待遇。在市场准入上,凡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都可以依法申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

四是进一步完善造林苗木采购招投标制度。目前,部分市县已经实行了造林苗木采购招投标制度,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效果很好。“人情苗,关系苗”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苗木质量和造林苗木成活率有所提高。下一步,省厅林业重点工程用苗木招投标制度还要进一步完善,从源头上解决重点工程用苗质量问题,建立公平竞争的苗木市场体系。

(三)建立健全种苗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一是全面推行《苗木质量合格证》制度。今后凡是出圃的苗木必须凭林木种苗管理部门核发的《苗木质量合格证》才能办理苗木标签、检疫证书、苗木运输证明等相关证明,未取得苗木质量合格证的单位,苗木不得销售,不许出圃。目前,《苗木质量合格证》已下发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

二是严格落实“两证一签”制度。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在生产、经营前,都要办理“两证一签”,对无证无签的、乱收乱采的要坚决取缔。严格市场准入,把好入口关,坚决防止劣质种苗流入市场。

三是建立完善种苗质量监测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建立苗木质量认证、标示、产品质量信誉认可、苗木合格证核发和市场准入制度,对苗木的生产、运输、储藏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今后每年造林前都要组织造林、种苗、病防等部门联合检查,对假冒伪劣苗木、不合格苗木、病虫害苗要进行整改或就地销毁。在造林核查中,要把苗木合格率和造林合格率作为同等重要的评价指标,形成造林“两率评价体系”,从而引起各地对苗木质量的高度重视。

四是加强林木种苗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种子法》配套法规、规章,对《吉林省林木种子经营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实现林木种苗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大力宣传贯彻林木种苗法律法规,提高公众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大法规宣传力度。

(四)努力提高林木种苗综合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种苗管理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做好林木种苗生产、流通、应用等全过程服务,帮助种苗生产经营者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和林农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加强种苗生产、市场预测预报工作,把握市场供需形势,促进种苗市场良性发展。

二是继续办好中国·吉林苗木园艺展销会。通过举办苗木园艺展销会,搭建产业交流、贸易合作的平台,加强交流,推动观念转变,促进产销衔接,加强区域合作,引导全省苗木花卉园艺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柳河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把九台波泥河、桦甸八道河等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苗木集散地扶持打造成一批省级林木种苗交易市场,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在种苗花卉生产主产区、销售区及自然形成的集散地,建设开放度大、辐射面广、吞吐能力强的种苗花卉交易市场。

三是大力发展协会组织。力争在未来两年,全省发展苗木协会、花卉协会和苗农、花农合作组织200个以上,会员达2 万人以上,形成基地连市场、市场连工程的产业链条,不断地开拓种苗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更好的发挥益民富农的重要作用。

四是进一步搞好林木种苗信息化建设。今年林业厅拿出80万元用于完善、升级、扩大现有的种苗网,现在招投标工作已经结束。要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建设和技术支持,建立和完善种苗信息服务,提供信息发布、交流、查询平台,努力创造有利于林木种苗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五是要提高种苗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种苗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切实加大对种苗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使种苗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林木种苗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提高种苗工作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力争在种苗管理工作创新上有所突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种苗队伍建设。

一是要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种苗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带头抓,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把种苗工作纳入到县(市)局重点工作中来,统筹安排。具体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自身的责任和使命,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要切实加强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建设。省厅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全省林业重点县和种苗生产大县都要成立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没有人员编制的,要积极想办法在林业局内部调剂。苗木集散地、苗木交易大县要成立种苗稽查大队,进一步强化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前一段时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批准了我省2012年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建设项目,今年将启动建设。

三是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要认真研究制定地方政策、规章,做好种苗行政许可、种质资源普查与保护利用、种苗基地管理、种苗执法、良种推广、信息引导和市场监管等项工作,切实将种苗管理职能转变到“引导、规范、监管、服务”上来。

同志们,今后几年是我省林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林木种苗工作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团结一心,抓住机遇,扎扎实实地把我省的种苗工作做好,全面开创我省林木种苗工作新局面,推动我省林业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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