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监督简报 > 详细内容

临江专员办组织学习《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

 

 

47,临江专员办在局机关五楼会议室传达并学习了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临江专员办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基层监督站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学习。

学习结束后,刘伟专员对专员办全体监督工作人员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全体监督工作人员在学习结束后,仔细研读《意见》的内容,并将该《意见》传达到驻在单位;二是要求各处室负责人、各监督站站长结合《意见》的内容,联系现有的工作体系及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构想一下今后工作的发展方向,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到综合处;三是根据《意见》的相关规定,调整并按排好今后的日常工作,为全面禁伐后的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版权所有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驻吉林森工临江林业有限公司办事处主办
电话:0439-5051000   邮编:134600 地址:吉林省临江市鸭绿江大街39号 备案号:吉ICP备140020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