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晓君 通讯员韩英)4月15日,局“清理回收林地、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历时一个月圆满结束。
此次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为第一阶段,即核查清理阶段。自局“清理回收林地、保护森林安全”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各林场就抓紧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局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此项工作。林场及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按被农民侵占蚕食的林地、我局对外承包用于耕种的林地、林场自营经济占用林地、职工耕种的林地和小片荒及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明确林地面积、林地权属、地类、开垦时间、位置、四至及使用人等情况。
在清查工作中,工作人员注重方式方法,严格依法办事,提倡人性化执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各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深入村屯向村民和林地承包人宣传开展“清理回收林地、保护森林安全”专项行动意义和目的,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确保专项行动依法、有序进行,林场还举办了培训班,对清查人员进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GPS的操作方法的培训,为清查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顺利进行,局森林资源管护中心资源处、林政稽查处,省厅驻局专员办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清理回收林地、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工作督导组,相继对局十二个林场(经营所)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督导组每到一个林场,都认真听取汇报,并到现地进行实地查看,对于林场在核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督导组要求林场加大宣传力度,耐心向村民和林地承包人解释清楚,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检查中,督导组肯定了各林场在工作中的成绩,对于工作细致、表现突出的林场给予了表扬。
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此次“清理回收林地、保护森林安全”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圆满完成,全局共收回林地282块,面积235.42公顷。收回林地已编制造林计划上报局森林培育中心,于今春进行规划造林。
工作人员对照文件和图纸认真确定土地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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