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形势下全省森林抚育工作,保障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顺利开展,吉林省林业厅组织制定了《吉林省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抚育技术实施细则(试行)》,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10月8日,临江局结合细则内容组织森林培育中心、省厅驻局专员办、质量督查处、森林调查设计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森林培育中心五楼会议室举行了专题学习座谈会。
据悉,《吉林省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抚育技术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全省范围内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的幼中龄林抚育。细则对森林抚育的目标、森林抚育方式确定原则、龄组和起源划分原则、抚育采伐作业原则、林木分类与分级、抚育采伐顺序及抚育方式的适用条件、控制指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解和规定,对全省森林抚育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专题学习座谈会对《细则》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重点强调了临江局森林抚育工作,一定要以《细则》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从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技术培训、注重专业化营林生产队伍建设、保障营林生产质量入手,高质量完成森林抚育工作,真正达到维护森林健康,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培育优质森林资源的目的。
会上,与会人员依据责任分工情况,对细则中理解不全面的地方进行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管理措施、意见和建议,通过相互解读、议论,大家对细则中的新规则和要求有了新的诠释。
此次座谈学习对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掌握森林抚育相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标准,切实抓好森林培育作业质量,科学开展好森林抚育各项工作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